今天是:   | |
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信件分类查看: | 局长信箱 | 咨询建议 | 信息公开意见箱 |    我要写信     
主题::海西‘再’发展 福建要先行 “路在何方" :2011-8-13 22:16:10
  来信人:    
     罗贤纲 【游客】

海西再发展 福建要先行            “路在何方”            尊敬的高局长 您好  

本人罗贤纲,沙县夏茂镇儒元村人。2001年经多方有关食品专家学者共同研发“一度情” 三姐板鸭,于2003年研制成功创办“福建省沙县华源食品烤鸭厂” 并注册商标。该产品是根椐民间传统结合现代独特技术,又不须防腐剂,在03~05年中试产试销质量、卫生检测均达国家标准,保质期6个月以上,(国标3个月以上)。也是三明地区特制板鸭产品首达国家标准,获福建省质量枝术监局颁发的福建省工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2003~05年在三明第一届林博会展,沙县03040512.8小吃文化节中展销中得到有关领导和社会人士高度评价。  

2005年,正当筹划规模化生产时,遭受一次历史罕见的全球性家禽流感袭击,谈禽如虎,扩大无望。加上前期两年研发中大量资金投入,举债维艰。无奈生活所迫,全家人只好到杭州、上海等地经营小吃  数年打拼还清债务还略有长余,下决心回家乡发展自巳的一技之长,也为家乡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200911月回家,筹建“福建省沙县元华食品有限公司 按国家标准生产板鸭产业, 并开发罐装红酒系列产品, 实现年深加工板鸭90万只|,罐装红酒年产3000吨的目标。  

20101月,本人向夏茂镇政府申请用地12亩建厂房,领导叫我到镇工业园,可工业园是生产锯材、胶合板等,与我食品产品有本质环境不符。后来镇领导要我下基层行政村自行协商,选数块山地又无结果,月余后镇领导确定“茁芜山” 作为本公司厂址,该地早年镇规划为食品工业园区,几经周折本人做好西街村协调工作而后我要求领导办理用地手续,每周多次找土地管理所和领导,不是说工作忙,就说要研究、研究:苦等数月又无结果。我是夏茂人,人过半百知天命很想有生中以一技之长,为家乡做一点事 ,把项目投在夏茂,这也是一个投产并可带动当地养殖,种殖业多种经济发展项目。  

   

惊天动地,鬼泣神嚎!于2010年八月中旬,得有关部门重视及县领导、镇党委书记的支持,于916日,我参加泉州项目推介会,签订了招商项目,看到我县领导发展实业决心,“大气博纳、高效卓越投资福地,创业家园 务实口号我为之振奋!可是基层的办事观念有“说羊头, 售狗肉 地摊式之作风。在这一年多里,我们风雨无阻,披星戴月、废寝忘食、拜神求吏,可一个夏茂镇土地管理所长手上办个材料就用了四个多月的时间还说三阻四,一个县土地资源局用地股三个多月,迄今、用地股还说“省厅无法批复我县用地”要过一段时间、再等等!一月、半年、还是三秋五载?遥遥无期,何日是尽头!为自已一点私欲于法理不顾,欺上瞒下,坐地为牢。苛政猛于虎,污吏是强匪,阳光普照现国家三令五申支持企业,鼓励技术创新,并出台支持对于正当企业用地优先供给等多项优惠政策,各地都在招商引资,沙县也一样。可是我办一个企业如此艰难困阻!也许只有一股创业爱乡的激情,又是平民就该遭此劫难。没有奸就不能商,没有留下买路钱就无法创办。时间是投资人的金钱,更是创业者的生命。浪费时间是一把软刀子,杀人于无形,如此之恶毒与强盗恶匪有过之而不及,天理不容、人神共怒!如今,我己数几十万投入,作为一个平常百姓这么多的投入。明天我该怎么办,望请上级领导能否指一条可通、可行、可走的明路  

                                    特此明鉴                           

   

   

          福建省沙县元华食品有限公司  

   

                                 罗贤纲.   手机;13062128978  

   

                                           2011728  

   

委托[沙县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罗贤纲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于2010年12月在夏茂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向我局用地股咨询申请板鸭食品生产项目用地的有关审批程序。我局工作人员当场给予详细的解答,向业主提供了办理项目用地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及审批流程书面告知材料,协助业主确定项目名称,明确告知该项目用地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落实用地指标后方可上报用地。根据预申请工业项目用地报批程序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以城市批次用地(一个批次内含多个同类型项目用地)方式报批,通过政务网络申报,经市局和省网络审查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由省政府批准用地,用地批准后再由我局按照规定以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确定业主再办理供地手续。
    根据我局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业主委托我局测量队进行测量勘测定界业务,确定项目用地面积0.7981公顷,经内业核对项目用地红线内位于允许建设区0.342公顷(有用地指标)、尚差0.4561公顷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没有用指标。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及时通知业主向夏茂镇政府申请解决用地指标问题,夏茂镇政府分管领导及国土地所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根据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3月3日提供规划意见函,经过多方对比、论证,从全镇仅有5.9395公顷新增用地指标中调剂0.4561公顷安排给该项目,并根据省厅的规定编制指标使用方案分别于3、4月以夏政〔2011〕18号文件报送我局。
    在用地指标使用方案报送市局审批、材料尚未齐全时,我局工作人员就提前介入,先将该项目纳入我县2011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为03地块,其他01和02地块为富口工业集中区工业项目、面积为0.7209公顷和0.349公顷,04地块为夏茂茶叶工业项目、面积0.341公顷),并于4月14日至4月20日期间编制了县政府用地请示文和“一书四方案”等农转用征收报批材料,同时通知业主缴纳预申请保证金(业主5月12日才交),县政府于4月25日签发请示文,我局在材料完整后通过网络于5月17日报市局审查后于5月19日报省厅审查,省厅5月25日收件后发到7个处室会审,于6月7日提出审查意见退回我局修改;我局及时针对省厅的意见及时通知各业主进行整改于6月15重新上报,同时派员针对项目用地规模较小等问题到省厅沟通对接,在获得业务处理解审查通过后,省厅指示“7月份全省暂缓审查非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用地,待8月份再受理”并于7月10退回我局待审;8月4日我局与省厅沟通后报件再次上报,经各处审查通过后报省厅分管副厅长审查时,因批次各项目用地规模较小,领导作出“能否进标准厂房,不再单独供地”的审查意见于8月8日退回我局,我局随即将意见反馈给当地政府领导及各项业主。
    经查,在办理项目用地报批过程中,我局及乡镇工作人员本着为业主考虑、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工作态度,积极配合指导业主组织报批材料,主动与省市沟通对接,不存在推诿扯皮等现象,上报省厅审查的各个环节政务网络均有记录备查,对报件审查的各个环节和进度我局工作人员均及时向业主当面解释并提供查询,也欢迎当事人亲自察看报件的网络审查情况。
    最后,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回复时间: 2011-8-23 17:24:12
主题::我县现在人均可耕种面积是多少? :2010-8-11 9:47:46
  来信人:    
     小胡 【游客】

我县现在人均可耕种面积是多少?有没有定这个底线?  

委托[沙县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差成果,全县耕地面积为239693亩,按2005年全县人口242334人算,我县人均耕地面积为0.99亩。至2010年我县耕地保有量23.3万亩、2020年耕地保有量23.29万亩,基本农田19.37万亩。  

回复时间: 2010-8-11 9:49:15
主题::嘉禾路的几个人合资盖的商品房出售后,每套商 :2010-7-23 8:54:49
  来信人:    
     罗翰文 【游客】

嘉禾路的几个人合资盖的商品房出售后,每套商品房要怎么做土地证?  

委托[沙县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因此一宗地内的分割原则上不予登记,但考虑到我县的实际情况,在房产所有证已分割、土地总证已登记的前提下,可予以受理。您可以持有关资料向沙县政务中心的国土局窗口提出申请,或是拔打咨询电话:05985845812  

回复时间: 2010-7-23 9:01:30
主题::我家的土地证遗失了现在该怎么补办,要带什么 :2010-7-1 10:15:20
  来信人:    
     管节勇 【游客】

我家的土地证遗失了现在该怎么补办,要带什么资料?
委托[沙县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土地证遗失申请补发需申报资料  

土地使用证遗失登记申请补发书面报告(申请人);  

一个月前在《三明日报》上刊登的原土地使用证作废的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土地登记申请表》、现状宗地界址调查表、地籍宗地图;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可到我局七楼档案室查档获得)。  

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您可持相关资料到沙县政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提出申请。  

回复时间: 2010-7-1 10:16:26
主题::土地征收有哪些主要规定呢? :2010-7-1 10:11:43
  来信人:    
     飞鱼 【游客】

土地征收有哪些主要规定呢?
委托[沙县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首先,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第二,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第三,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第四,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第五,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 回复时间: 2010-7-1 10:13:54
5 条主题   首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尾页 8条主题/页  转到第
返回首页|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沙县国土资源局
闽ICP备06003212号

电子邮件:sxgtbgs@126.com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建国路8幢
电话:0598——5822890